重男轻女,却连生六个女儿
近日,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。原告熊某与被告欧某在外打工的时候所认识、两人发生感情,并于2015年3月2日登记结婚。而事实上,熊某与欧某登记结婚时,原告熊某已为被告欧某连续生下了4个女儿,婚后,又为被告欧某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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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欧某本是地道的农村家庭,重男轻女的思想颇为严重,连生六个女儿后竟还要熊某务必生个男孩。2019年10月,熊某实在受不了后,便逃回了娘家直到最近。2023年6月6日,原告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申请离婚。
法院的判决:驳回离婚请求,发出家庭教育令
主审法官覃梦思在审理中发现,原告熊某在2019年10月离家后,一直未回家照看过6个小孩,期间也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,对6个女儿缺乏关心、教育和陪伴,熊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,应该在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,充分履行监护责任,积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、情感需求和学习情况,让其能够在母亲的陪伴、关爱、呵护下健康成长。遂依法对原告熊某发出家庭教育令:“责令你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,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切实履行监护职责,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……”。
另外,基于熊某与被告欧某已育有6个女儿,而且熊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庭依法驳回了原告熊某的诉讼请求。
网友的评论:各执一词
这起离婚案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。有些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,保护了孩子们的权益和利益。
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,但是不能忽视孩子们的感受和需要。母亲是孩子们最亲近的人,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满而放弃对孩子们的责任和义务。
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,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,多理解,多包容,多协商,尽量维护家庭的完整和和谐。
重男轻女的思想是落后的,应该被摒弃。女孩子也是父母的骨肉,也有自己的价值和梦想。父母应该平等地对待每个孩子,给予他们关爱和支持。
有些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考虑到女方的人权和自由。
女方已经为男方生了六个孩子,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牺牲。男方却不知感恩,还要求她继续生育,这是对女方的不尊重和虐待。
女方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幸福,如果她不愿意继续忍受男方的压迫和折磨,她有权提出离婚,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。
孩子们的利益并不一定要依赖于父母的婚姻状态。如果父母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,强行维持婚姻反而会给孩子们带来更多的伤害和负面影响。离婚后,父母仍然可以通过合理的抚养安排来关心和教育孩子们。
理性看待,尊重法律
这起离婚案件涉及到了家庭、婚姻、生育、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,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和立场。但是,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,尊重其最终判决。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代表,必然是在充分审理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后,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做出了最合理和最公正的裁决。
同时,从这起案件中人们是否该反思一下自己对于家庭、婚姻、生育、教育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。是否可以摒弃一些落后和错误的思想观念,如重男轻女、以子为本等?是否能够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选择和意愿,不强加自己的意志或者期望于他人?又或者能够承担起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、一个配偶、一个父母、一个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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